20100326

Google,WOW!

关于谷歌中国的最新声明20100323

自由会在眼前消逝 ZT

谷歌事件的核心不是什么退出中国,而是对互联网审查制度发起挑战。因此,谷歌搜索停止内容审查,迁移至香港,这一天,注定在互联网的发展进程中永载史册。很有可能,它是里程碑式的一天。

从这个角度看问题,我们会看到一种全新的关系:“中-谷关系”,即中国与谷歌的关系,也即,一个国家与一家跨国公司的关系。在这种关系中,跨国公司与国家的地位平行。跨国公司是独立的、新型的、某些方面可能很强大的行动者。

我们太习惯于认为,国家是最大的,其余皆等而下之。我们也太习惯于“国际关系”的概念,以为世界上的事情,就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来处理。所以我们那么执着于“大国崛起”。因此我们看不到,过去三十年间,整个世界图景已经改换了。全球化带来的基本后果是,在全球公共事务与权力场域中,国家已经不是唯一的行动者,它必须面对许多新的行动者。其中最重要的是,国际组织(例如WTO)、跨国公司、以及各种NGO或公民社会组织,甚至还有恐怖主义组织。换言之,全球化带来了公司崛起和新组织崛起。这个道理,在关于全球化的 研究论著中早有大量阐述,其中许多也有中译本——并不难懂。

国家跟国家打交道,要有规则。同理,国家跟非国家的行动者打交道,也要有规则。于是,我在课堂上问了学生们一个问题:跨国企业在中国经营,要遵守中国的法律,这个表述对吗?这是一项规则吗?

它的确是一项规则。麻烦在于,如果承认跨国公司是平等的独立的行动者,就是承认它也有权提出自己的规则。谷歌事实上早就提出了它的规则,其逻辑表述是:国家要享用互联网,就要遵守互联网世界中的信息自由原则。

这里出现的是规则冲突。前一种规则,是主权国家的规则。后一种规则,是全球化的规则,是通讯技术革命的规则,是虚拟世界的规则。从谷歌的角度来看,所谓遵守国家法律,并不那么天经地义,而是“成问题”的。这样的思维方式,叫做“问题化”(problematic)。将原来习以为常、不假思索、理所当然的观念和认识加以“问题化”,是创新者必然经历的一种思维革命过程,也是一种能力。这一点,需要高度注意。

谷歌实行自己的规则,有一个很好的证明,就是它不仅与中国发生矛盾,而且与很多国家有冲突。这包括英国、法国、韩国,更重要的是,包括美国本身。新华网做了六张表格,列举谷歌在各国的“罪行”。不过从某个角度上看,这反倒是帮了谷歌。因为它表明,谷歌对什么国家都一样,并不是专门“搞”中国。更加合理的解释应该是,谷歌的全球政策(信息自由)与许多国家的障碍相冲突,尤其是与中国的“国内政策”(内容审查)相冲突。

谷歌的行动,有乌托邦色彩。但是第一,如果不想被人看作经济动物穷的只剩下钱,那么多么需要生活中的天边还有乌托邦。第二,如果不是谷歌创始人团队的天才想象力,我不能想象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搜索引擎。也无法想象,如阿伦特所说的,在最黑暗的时代中,坚持燃烧自己生命光亮的那些男人和女人,是怎样可以相互呼唤、相互辨识、相互沟通、相互传递的。

在这个意义上要向谷歌致敬。谷歌的理想主义和乌托邦,带动了巨大的思想解放,带来了许多新的启示和想象,并注定产生深远影响。

当然谷歌是极其复杂的现象,不能把跨国公司简单看作是美丽天使。认识和分析还要继续,还要继续说明,从公民社会的角度,怎样对待谷歌的问题。同时又特别要揭露,天朝打压谷歌的那些行动,里头有多么可笑的愚蠢、狭隘、落后于时代而又自以为是。

但是今天却有一种忧伤在弥漫。或许,可以用这样的方式来读张枣的《镜中》:只要一想到,自由会在眼前消逝,梅花便落满了南山。危险的事固然美丽,不如看她骑马归来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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